2020黑龙江伊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人)
伊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非编制人员,合同制管理),主要工作是24小时驻站治理超限超载。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岗位一:伊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金山屯治超站10名;
岗位二:伊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花果山治超站5名;
岗位三:伊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红旗治超站5名;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工作岗位;
(二)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因工作性质需要,仅限男性;
(三)学历要求:高中(中专)及以上;
(四)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五)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岗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服从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精神,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下列人员不能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行政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人员。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确定人选-→成绩公示-→体检-→政审-→试用-→聘用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告时间:2020年10月21日至10月29日。
(二)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7日至11月09日,上午8:30—10.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2020年伊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网址:/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人:伊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办公楼402室(伊美区新兴西大街108号)。联系人:王博宇,电话:15504583555;杨雪,电话:18714765270。
(五)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由伊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发放。
(六)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2020年伊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在岗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
(六)资格审查:按公告规定的条件,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
(七)注意事项:
1、考生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工作岗位。
2、同一岗位报名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或取消岗位。
六、考试办法
考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照汇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1、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结束后,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以招聘岗位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果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中国▪伊春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由面试考官当场进行打分。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即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