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省广元苍溪县招聘县级公立医院员额人员公告(60人)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经体检合格者,对其进行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选派1名人事干部、1名纪检干部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查,对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对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因报考者自动弃权或者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考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无法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则安排加试(面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如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cx.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予以解聘。
拟聘人员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苍溪县卫生健康局、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通知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由招聘单位通知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事宜和签订劳动合同。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办理相关聘用事宜和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办理聘用事宜之前,属单位在职人员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正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若是复印件,原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过程中,报考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省、市、县、以及本次招聘工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并服从和配合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否则,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在本次招聘的各个环节,根据相关规定,报考者应予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报考者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报考者应予隔离观察且隔离观察期未满,或者体温监测、健康码查验等异常的,报考者一律不得参加相关招聘活动。
(五)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招聘活动中相关时间或地点安排如有变动,提前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cx.gov.cn)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六)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方正式聘用。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不按公告规定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的、违反上级有关招聘和考风考纪规定的、违反本次招聘工作纪律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资格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可政策咨询。未尽事宜,由苍溪县卫生健康局、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相关招聘单位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苍溪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6293868。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5223692。
苍溪县人民医院人事科:5262130。
苍溪县中医医院人事科:5213419。
苍溪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5225181。
苍溪县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5221926。
苍溪县皮肤病性病防治院人事科:528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