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省广元苍溪县招聘县级公立医院员额人员公告(60人)
苍 溪 县 卫 生 健 康 局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员额人员的
公 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员额人员到苍溪县人民医院等县级公立医院工作。此次招聘为编制外员额人员招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劳动合同法规政策及我县员额人员制度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员额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详见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有效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明材料等。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属单位在职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注: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工作单位不得同意其报考)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5)近3年(2017、2018、2019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2)属单位在职人员,未取得所在单位书面同意其参加报考的。
(13)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人员均按招聘单位员额人员进行聘用和管理。具体岗位和招聘名额见附件2。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1年 1月8日至2021年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不休);报名地点:苍溪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参加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2寸免冠近照4张,填写《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员额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3)。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现场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不需到场)。报名人员资格复审由苍溪县卫生健康局、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各选派1名工作人员,并邀请苍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选派1名工作人员组成报考资格审查组,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复审。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和完整地提供自己的真实情况、相关信息和材料,发现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及舞弊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责任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负。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提请有关单位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