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省考相关职位面试资格确认通知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根据《黑龙江省2021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21年度报考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岗位,拟进入面试环节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确认时间
资格确认时间:2021年4月27日—4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二、现场确认地点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后一楼会议室(哈尔滨市千山路3号)
三、参加资格确认的范围
(一)按照《关于划定2021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通知》要求,报考2021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考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进行面试人选资格确认。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确认。
(二)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本次公务员招考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以折合前分数为标准:《黑龙江省2021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所含岗位,报考省级招考职位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80分,且此两科单科成绩均不低于35分。
四、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所需携带的材料
(一)身份证
考生应当持与报考一致的二代身份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如身份证丢失,可携带户口簿或临时身份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
(二)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丢失的可到网上打印。
(三)学历材料
1.提供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
2.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如果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需要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额外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
4.国外学历要出具学位和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考生为在职人员(含具有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需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见附件1)。
2.已离职人员需要出具离职证明。
(五)基层工作经历材料
按照《黑龙江省2021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要求:
1.网上打印能够证明具备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劳动合同签订信息备案册原件及复印件;
2.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明细(加盖社保局公章);
3.机关事业单位落编(减员)通知单等相应材料。
(六)其他材料
按《黑龙江省2021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提供。
请考生按照以上顺序,准备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待现场面试资格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考生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它材料交审核工作人员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五、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请于4月26日12时之前,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jtzfj_rsc@163.com,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填写为“***(姓名)确认参加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岗位面试资格确认”。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2.若考生本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请事先与我单位沟通,并提供《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3),经本人手写签名后,于4月26日之前将纸质声明材料邮寄至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路3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人事处(邮编150090)。
3.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考生本人须签考生承诺书(见附件2)。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4.存在回避情形的,按照公务员考试规避制度相关规定执行,如若不执行回避规定,除取消考生的考试和录用资格外,还将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
5.参加资格确认人员须服从现场管理,扫描龙江健康码,并佩戴口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驻留史或其他疑似情况的考生,需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未尽事宜,以《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黑龙江省2021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黑龙江省2021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及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sgwy.org.cn)公布的相关要求为准。
联系电话:0451-82300265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