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省教育厅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资格确认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2021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报考省教育厅相关职位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4月30日上午9:00至11:30。
地点:黑龙江省教育厅(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75号)。
二、参加资格确认的范围
(一)参加资格确认的范围。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进行面试人选资格确认。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确认。
(二)满足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的各类别最低合格分数线要求。
三、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所需要携带的材料
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于当天本人到现场审核。请考生按照以下顺序,准备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原件经现场审核无误后,当场返还本人,复印件交审核工作人员留存归档。
(一)笔试准考证(如丢失可到网上打印)
(二)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
(三)学历材料
1.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
2.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以来各阶段均需提供,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如果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需要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额外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
4.国外学历要出具学位和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考生为在职人员(含具有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须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本人报考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见附件1)。
2.已离职人员需要出具离职证明。
(五)考生本人签字的《2021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承诺书》(附件2);
(六)按照《黑龙江省2021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黑龙江省2021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要求,提供能够证明具备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明细、机关事业单位落编(减员)通知单等相应材料,如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七)考生到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一份《2021年省教育厅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表》(见附件3),表格请自行下载填写。
四、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请于4月27日12: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jyt53671947@163.com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为“***(姓名)确认参加省教育厅(职位代码)岗位面试资格确认”。电子邮件须添加附件:《2021年省教育厅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表》。
2.若考生主动放弃资格确认,须提前与我单位联系,并提供《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4),经本人手写签名后,于4月27日前将纸质声明材料邮寄至省教育厅。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75号省教育厅人事处(邮编150001,电话0451-53622669)
3.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规定依据笔试总成绩递补。
4.存在回避情形的,按照公务员考试规避制度相关规定执行,如若不执行回避规定,除取消考生的考试和录用资格外,还将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
5.资格确认时间内考生如不到现场进行确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6.考生在资格确认现场需扫描龙江健康码,并佩戴口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其他疑似情况的考生,需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未尽事宜,以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和《黑龙江省2021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黑龙江省2021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及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sgwy.org.cn)公布的相关要求为准。
联系人:苏长亮 李 琳琳
咨询电话:0451-53622669;0451-53671947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