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小学教师公告(126人)
新城区2021年选聘编制外合同制小学教师简章
根据新城区实际用人需求,经区委区政府会议研究决定,择优选聘编制外合同制小学教师126名,现将本次选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选聘计划
拟择优选聘编制外合同制小学教师126名。具体岗位详见《玉泉区、新城区2021年选聘编制外合同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选聘岗位表》)。
二、选聘范围
参加“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教职工考试”中报考小学教师岗位,进入面试并取得有效面试成绩且未被呼和浩特市其他地区(原报考岗位)录取为正式编制教师的报考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教职工考试”中面试有效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
2.在“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教职工考试”中未被呼和浩特市其他地区(原报考岗位)录取为正式编制教师;
3.符合《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教职工简章》岗位条件;
4.选报岗位与“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教职工考试”报考岗位须一致(无岗位类型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4.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5.呼和浩特市地区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式教职工。
6.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8.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
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3日9时-8月24日17时。
1.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名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2.报名时,报名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点击“已阅读,并同意”,视为报名人员已签署《诚信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
3.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简章》和《选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4.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选报岗位须与“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教职工考试”报考岗位一致, 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选报单位、选报岗位、是否服从调剂等信息。
5.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资格审核通过后将无法修改。
6.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电话要在整个选聘过程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报名资格的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人员在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后的1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或说明。
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8月23日9时—8月25日12时。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确认报名成功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后期使用(请报名人员务必及时下载后保存,如其他环节需要提供《报名登记表》,但因报名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及时下载打印,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
2021年8月23日9时—8月25日17时。
受疫情影响,请报名人员非必要尽量不要外出,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后续环节。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四) 同一岗位选聘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1。
1.满足选聘条件的报名人员,根据用人单位岗位报名人数,以“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教职工考试”加权后考试总成绩进行排位,按照同一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选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面试总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方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如选聘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且审核通过人数达到1︰1及以上比例的岗位在资格审核后其他环节出现不通过、放弃等情况,可依次递补。
3.报名时间截止后,用人单位如出现某一岗位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计划数时,则从选报其他用人单位相同岗位未进入资格复审且服从调剂的报名人员中,按照加权后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具体调剂单位由新城区2021年选聘编制外合同制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