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呼伦贝尔鄂伦春自治旗本级事业单位引进33人公告
2021年内蒙古呼伦贝尔鄂伦春自治旗本级事业单位引进33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9日至15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实施办法》(鄂组字〔2019〕84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鄂伦春自治旗本级事业单位拟引进专业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有关政策规定,紧紧围绕全旗中心工作,坚持事业为重、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及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提高引进人才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为建设美丽富饶和谐安宁鄂伦春提供人才支撑。
二、引进计划
具体岗位需求目录见《2021年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岗位需求目录》(以下简称《岗位需求目录》)。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年龄应满18周岁,具有两年以上鄂伦春自治旗户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操守,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且符合《岗位需求目录》设置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取得日期截止报名之日(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
(二)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名。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符合用人单位及岗位需求。
2.具有“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专业符合用人单位及岗位需求。
3.急需紧缺岗位,需具有全日制本科的学历学位(全日制专升本除外)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专业符合用人单位及岗位需求。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符合用人单位及岗位需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优先引进学科带头人。
5.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表彰奖励(奖项)的高技能人才,专业符合用人单位急需紧缺岗位需求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允许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报名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鄂伦春旗发布、鄂伦春政务网等媒体对外公开发布公告。
(二)报名要求
1.可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等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15日),具体情况由报名人员与用人单位沟通(具体联系方式见《岗位需求目录》)。报名人员登录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http://www.elc.gov.cn)公示公告栏下载《2021年鄂伦春旗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于报名截止日期前(2021年9月15日下午17:30前),将《报名表》和资格审查材料送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对报名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报至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或咨询相关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3.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在整个引才工作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