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帮助中心 咨询电话 400-8989-766

欢迎登录华图在线

立即注册

欢迎登录华图在线

已有账号?立即登录
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21年内蒙古呼伦贝尔鄂伦春自治旗本级事业单位引进33人公告

2021年内蒙古呼伦贝尔鄂伦春自治旗本级事业单位引进33人公告

2021-09-09 11:53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三)资格审查

  1.旗纪委监委、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集中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及时告知未通过审核的原因;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本人进行补充或作出说明。

  2.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2021年鄂伦春旗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学历学位证明样例见附件3,一式两份)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一式两份)

  (4)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5)专利、科研成果以及获奖情况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6)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一式两份)

  3.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设立资格审查监督举报电话:0470-5622159;0470-5622657。

  (四)人岗相适评估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合格人员要进行人岗相适评估。纪委、组织、人社部门对评估过程全程监督。评估结果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后,按拟引进人员1:2的比例,提出拟政审考察人员名单,报送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人岗相适评估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档案审核和政审考察

  1.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对评估结果中上报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核。

  2.用人单位联合主管部门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的通知》进行政审及考察,综合人岗相适评估、档案审核、政审考察结果召开部门党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提出拟引进人员名单,报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体检和引进

  1.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组织拟引进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以从本岗位差额人选中择优递补。

  2.通过鄂伦春旗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对拟引进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办理录用手续。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后由用人单位作出是否引进的结论后,报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七)补充引进

  人才引进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的前提下,从其他岗位差额人选中择优补充引进。

  (八)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引进人才进行转正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转正后按照事业编制人员进行管理。引进人员如已有职称,且用人单位有空余岗位职数,可予聘任;用人单位无空余岗位职数,保留相应待遇。

  (九)服务期制度

  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允许调离鄂伦春自治旗,试用期后可在旗内调转。在本旗服务2年后可报考本旗内公务员招录。未满服务期调离人员,要支付一定数额违约金、不得再次参加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并将违约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纪律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立即取消资格,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公告由鄂伦春自治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2021年鄂伦春旗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岗位需求目录

  2、2021年鄂伦春旗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报名表

  3、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明

  鄂伦春自治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9日

  12  共2页

咨询优惠

扫码下载

常见问题

有协议班吗?

一课时多长时间?

手机可以观看吗?

课程可以反复学习吗?

可以下载吗?

课程包含图书吗?

错过直播有回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