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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经济开发区选调事业单位人员23名公告

2022-04-07 10:45  |  晋州经济开发区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2022年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经济开发区选调事业单位人员23名公告 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6日至13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了推进晋州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企业监管等工作,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在晋州市全额事业编制人员中选调23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开发区下属事业单位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晋州经济开发区下属事业单位岗位23个,详见《晋州经济开发区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德和专业素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具有全额事业编制;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5.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7.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内的;(3)按照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实施步骤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2年4月6日-4月1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

  晋州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晋州市东环路9号,联系人:张湘,联系电话:0311-84356137,18603260660)

  3.报名提交资料

  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

  4.资格初审

  开发区党政办收到报考者提交的相关资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若发现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注意事项: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岗位的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要达到2:1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照比例减少该岗位选调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选调,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业务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60%。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选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进入体检名单:笔试成绩高者、面试总分(所有评委打分之和)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三)体检

  体检由开发区统一组织,在指定的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选调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四)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者,由开发区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按1:1提出试用人选建议名单。开发区对拟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考岗位拟试用人员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学历学位与专业,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决定试用人选。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自暂缓做出选调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有结论的,终止选调程序。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试用

  所有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合格后晋州市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执行开发区绩效工资。

  四、组织实施

  开发区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实施。

  五、选调纪律

  1.本次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晋州市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选调有关的各类举报。

  2.被选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文件执行。

  3.实行回避制度。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选调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选调或办理人员选调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等情形,均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六、监督电话

  晋州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0311-84318116

  附件1:晋州经济开发区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晋州经济开发区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022年4月4日

  以上是『河北省事业单位』晋州经济开发区选调事业单位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告,2022事业单位公告,2022年事业单位联考,河北省事业单位考试网快讯信息敬请关注华图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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