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肃省兰州榆中县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96人)
为了满足医院新院区整体迁建,保证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满足医、教、研、急救、康复、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需要,医院急需引进各级各类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规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64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和《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兰办发〔2011〕105号)文件精神,经医院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岗位及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要求及人数详见《榆中县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人才岗位列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良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护理专业学历要求国家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男护可适当放宽,需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医师、技师、职能科室管理人员学历要求国家统招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5.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及其它条件。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1日,其中:硕士研究生及本科学历要求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要求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副高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正高级职称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高级职称的学科带头人必须具备二甲以上医院临床工作经验,且在省、地州、市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有科室副主任及以上等行政职务经历的优先。
(三)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处罚的,或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等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8.现役军人、国家定向招录培养人员、与国家签订服务协议且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待遇
(一)工资待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签订合同后,根据人社部门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岗位工资福利待。
(二)生活保障: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签约服务10年以上者,给予安家费。
1.硕士学位研究生5万元(取得执业医师证书或通过执业医师考试)。
2.博士学位研究生15万元(取得执业医师证书或通过执业医师考试)。
3.有二甲以上医院工作经历,或在所在地区(地州市以上级别)本专业学术委员会担任副主委以上学术任职的副高级专家10万元,正高级专家15万元。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的副高级专家20万,正高级专家30万。
4.安家费予以一次性发放。以上符合多项安家费条件者,按“就高原则”享受一种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协议的,须全额退回已享受的安家费,并缴纳违约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公告招聘临床医师、技师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一事一议”,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报名未满岗位招聘长期有效,报名人员将简历等报名材料发送至招聘邮箱(关注“陇原招聘”微信公号回复“榆中”查看)。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需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包括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副高及以上职称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和岗位要求其他所有证件的PDF扫描件,应聘人员将上述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必须一致,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或提供信息不全而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应聘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与考察
资格审查结束后,审查通过方可参加面试。我单位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参加面试人员以现场签到的人员为准。面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列进入考察环节。面试结束后我单位结合人事档案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我单位将联系原单位考察。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考核、考察工作由医院党支部、纪检小组监督下进行。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六、招聘结果公示
拟聘人员经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医院报到,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放弃。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待遇参照医院相关政策执行。
八、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公开公正、严肃透明、严谨细致、有序高效的进行。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榆中县第一人民医院栖云北路157号(邮编:730100)
联系电话:
张春梅13893441611
刘 伟13893235235
( 护士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