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浙江金华市金东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136人)
为补充城市社区工作力量,根据《金东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金区委办〔2019〕50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36名,统一派往相关社区工作。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金东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公告提及的附件,可登录下列网站下载查询:
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ndong.gov.cn)
金华人才网(www.jhrcsc.com)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热爱社区工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③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⑤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⑥触犯法律法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或受过刑罚的人员;⑦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和打印准考证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2年5月19日09:00—5月21日17:00
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选择招聘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加分项目与分值
职业资格加分:考生取得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初级社会工作师加3分,中级社会工作师加5分。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发放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为依据。
3.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2的比例方能开考,不足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核
时间:2022年5月19日—5月22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00-17:00)
资格初审由区民政局负责,面向金东区其他社区工作人员的审核由所在街道协助区民政局审核。有关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等具体问题,请直接向区民政局咨询。报考人员可以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2年5月19日09:00—5月21日17:00)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有加分项的考生,请于2022年5月30日-5月31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00-17:00)前将相关原件及复印件送至金东区兰台街33号区民政局414办公室进行审核(联系电话0579-82176634),逾期不再受理加分事项。
(三)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2年5月26日09:00—5月28日09:00。
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
1.笔试
时间:2022年5月28日上午A卷9:00—11:00;B卷9:00—10:30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社区工作相关知识,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含加分项)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2.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金东区其他社区工作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资单(加盖乡镇街道公章)、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村干部任职文件等材料。
资格复审开始1天前,应聘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在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项)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若竞争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较多需在不同的面试组参加面试,则采用“二次平均法”对面试人员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赋分,赋分后的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具体计算方法见附件2。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加分分值)+面试成绩×60%。
(五)体检、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入围体检。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报考人员考察合格后,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对体检合格未进入考察名单的考生建立后期增补人才库,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若在有效期内,有专职社区工作者辞职或退休等情况,可在人才库对应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缺口人数组织考察聘用。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岗。公开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一律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制,由街道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发放薪酬。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无法按期取得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年龄、户籍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2年5月19日,相关学历、职业资格等证书(证明)需在2022年5月19日前取得。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需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2.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4.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咨询和监督
1.咨询电话:金东区民政局基层政权科0579-82176634。未尽事宜,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2.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加分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将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如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或地址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金东区民政局联系,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3.金东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电话(监督电话):0579-8217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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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金东区民政局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