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珠海高新区招编制教师招聘公告(91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区现开展2022年第二季度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高新区及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高新区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由国家科委(现科技部)授牌并进行动态管理的国家级高新区。主园区唐家湾镇位于珠海市北部,由唐家、金鼎、淇澳组成,占地面积139平方公里。北部与中山市接壤,东面与香港、深圳隔海相望。京珠高速、西部沿海高速、广珠城际轨道贯穿境内,是出入珠海的主要门户,南距澳门18公里,北离广州110公里,离深中通道落脚点20公里。辖区有中山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等4所知名高等院校。唐家湾镇是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历史名人辈出,工运领袖苏兆征、民国首任内阁总理唐绍仪、首任清华学校(清华大学前身)校长唐国安、洋务运动先驱唐廷枢、著名版画家古元、中国第一位留英医学博士黄宽等名人均出自唐家湾。历史文化遗产丰富,有唐家古镇、会同古村等古建筑群、唐绍仪私家园林共乐园、中西合璧的栖霞仙馆、承载着中国人民抗英胜利历史的淇澳白石街及众多珍贵的名人故居,被誉为“中国近代名人故里”“岭南百年文化古镇”。高新区作为珠海市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主平台,主园区重点发展软件和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智能制造与机器人等三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大力引进培育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打印设备等产业。高新区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先后荣获“广东省模范乡镇党委”“广东省文明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全国环境优美镇”“广东省卫生镇”“广东省生态示范镇”“广东省森林小镇”“广东省首批‘互联网+’创建小镇”。会同社区获评2020年广东省十大美丽乡村。
辖下有中山大学附属中学、金鼎中学、珠海市礼和中学、金鼎第一小学、唐家小学、唐国安纪念学校、兆征纪念学校、礼和小学、中山大学附属小学、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小学、金凤小学、永丰小学、景阳小学、银星小学等,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一)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91名(中学教师47名、小学教师44名),详见《珠海高新区2022年第二季度招聘研究生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第一类:符合岗位条件的具有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简称应届毕业生),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国内2022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且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前尚未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
2.2020、2021年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7年)毕业生,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且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人员。
3.2020、2021、2022年取得国(境)外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7年),并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完成教育部认证,且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留学回国人员。
4.广东省招募的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第二类: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已取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简称已毕业人员)。
说明:1.2022年毕业的委培生及市外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且所在院校也同意报考的证明)。2.考生可以非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考生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以第二学位报考的,也须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3.港澳居民报考的,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③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④热爱教育事业,具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心理素质及身体条件。
2.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报考人员须符合岗位所需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年龄等要求,详见附件1。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在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岗位表》的,可以报考。所学专业虽已列入《参考目录》,但没有列入《岗位表》的,不得报考。若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岗位表》上相近的专业报考,国(境)内的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本表所列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选择与《岗位表》上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岗位报考,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内相应专业标准,结合实际判定是否可以报考。
3.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主要程序包括:①报名、线上资格审核→②打印准考证→③线上面试→④现场资格审核→⑤体检及考察→⑥拟聘用名单公示→⑦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⑧办理有关入职手续。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报名及线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址:http://www.qgsydw.com/(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2.报名时间:自2022年7月12日8时起至2022年7月15日17时止 。
3.报名所需材料:除粘贴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外,报名者须将以下材料扫描成清晰可辨的图片格式文件上传:
①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内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盖有院校公章的《学业成绩单》及《就业推荐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
④岗位所需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⑤招聘对象第一类人员中的第2、3类人员,须提供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至报名首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考生凭身份证自行到当地社保或社保服务中心打印);
⑥属于国家重点领域人才和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员报考,须于资格审核时提供工作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样式见附件3);
⑦2022年应届毕业生中的委培生及市外定向生报考,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所在院校也同意报考的证明(样式见附件3);
⑧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而选择与《岗位表》上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岗位报考人员,需提供《岗位表》所要求的证明材料;
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2)“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4)“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4.注意事项:①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②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足1:5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③涉及本次招聘的考试通知、成绩公告及拟聘用名单公示,均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huhai-hitech.gov.cn/)发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另行通知)。④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线上资格审核环节的依据。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责任自负。
(二)打印准考证
根据应聘者在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对应聘者进行网上初审。通过网上初审的报名者,在2022年7月20日8时起至2022年7月22日17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面试、现场资格审核的重要证件之一,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线上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以“自我介绍+试讲+答辩”的形式(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加试专业技能)进行。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教学基本功、课堂教学能力、专业素养、从教潜能等。面试分数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面试结束后,依其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审核人选。考生自我介绍时,不得自报个人姓名、家庭信息和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如有违规将取消成绩。如面试成绩相同,按面试中试讲环节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成绩、入围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线上面试时间:以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的《面试通知》为准。
(四)现场资格审核
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须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报考岗位(学科)所需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需承诺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逾期未取得的则解除聘用。不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或经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入围体检考察的资格。
时间地点以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的《面试通知》为准。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签订《就业协议书》
拟聘应届毕业生须签订《就业协议书》。需要线上电子签约的,由考生提前准备好。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的,或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违约的,将被取消拟聘用资格,违约的,按双方约定处置。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情况报市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后,办理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有关手续。入职时间为2022年9月1日前。
五、其他事项
(一) 在此次教师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3629099、3629088(珠海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地址:广东省珠海高新区港乐路1号大洲科技园A区3楼312室,邮编:519080。投诉电话:0756-3629320、3629826(珠海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鼎南方软件园A3楼四楼417室,邮编:519085)。受理咨询(投诉)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3.有其它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拟聘资格:1.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或不服从组织调配的;4.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5.未能在2022年9月1日前报到的;6.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聘用的。
(五)上述(三)、(四)条款所列原因被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因此出现岗位空缺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规则是按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见习(试用)期制度。
附件:
珠海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