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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乡镇事业单位考试高频考点之法律

2014-12-27 17:42  |  华图网校  |  责编:sunglow 点击收藏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是事业单位考试中的重难点,考生朋友尤其要掌握的是谁可以成为行政复议机关,如此才能轻松应对考试。
  1. 关于行政复议的涵义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行政主体提出申请,由上一级行政主体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2. 关于行政复议机关
情形 复议机关
一般情形 被申请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特殊
情形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工作部门作为被申请人 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机关
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作为被申请人 全国范围内垂直领导: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省级以下的垂直领导:对地税、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但对于省级部门向省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省级以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为被申请人 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
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部门作为申请人 分别为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部门
派出机关作为被申请人(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该派出机关的设立机关
派出机构作为被申请人(派出所、税务所) 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作为被申请人:该工作部门或工作部门所属的本级人民政府为复议机关
非政府工作部门的组织设立的派出机构作为被申请人:直接管理该派出机构的机关为复议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作为被申请人 直接管理该组织的机关
联名共同行为中的行政复议机关 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
原作出行政行为的主体被撤销后 以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来确定相应的复议机关
  注意:行政复议机构 = 各级政府及工作部门的法制机构
  3. 关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一般来说,认为行政机关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可以提出复议。因此掌握了不予受理的范围,则能在复习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复议机关不受理的事项:
  第一,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第二,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国防行为、外交行为;
  第四,抽象行政行为。
  4. 关于行政复议申请的日期
  行政复议申请的一般时效为60日(有例外: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行政赔偿
1.行政赔偿的范围是?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侵犯人身权的违法行政行为和侵犯财产权的违法行政行为两类。其中对人身权的侵犯仅限于公民,侵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行为目前不承担赔偿责任。
2.侵犯人身权的行为有五种:
(1)违法拘留或者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3.侵犯财产权的行为有四种: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4.我国法律规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在国家赔偿案件中,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只要依法被确认为违法,国家机关只要不能证明自己的职务行为的合法性,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而确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违法,须撤销或者部分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的规定,一般包括6种情况
(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3)违反法定程序;
(4)超越职权;
(5)滥用职权;
(6)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
这些违法行为具体表现为《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4条规定的情形,概括说来,就是: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限制或者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
(2)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违法使用武器、警械以及实施其他违法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
(3)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实施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其他造成财产损害的行为。
l 行使侦查权的公安机关以及行使检察权、审判权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错误拘留、逮捕;
l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错误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对无罪的人判处罚金、没收财产;
l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无罪的人追究刑事责任;
l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或证人等刑讯逼供;
l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实施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实施殴打等暴力行为,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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