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第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详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包括在重庆市志愿服务期满或即将期满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未满试用期或被辞退(聘)未满五年的人员,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二)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㈡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作风正派;
㈢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职(执)业资格;
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㈤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备相应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0年12月31日。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0年8月16日至8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劳动保障大楼五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23-44558307。
(三)报名方式
按招聘岗位报名。
(四)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报名手续: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职(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报名表》(可在潼南人事网提前下载填写)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到主管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书、相关资料及代办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比例的,除特殊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外,相应调整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一)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加分)×30%+《专业知识》成绩×40%+面试成绩×30%。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0年9月5 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0年9月2日至3日工作时间内在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资源开发科领取《准考证》。联系电话:023-44558677。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各岗位招聘专业相关知识;
报考管理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管理基础知识和招聘相关岗位知识;
报考工勤技能岗位专业科目考试为本岗位相关知识。
《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考试分值均为100分。
(二)加分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者,在考核合格后一年内,其笔试《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加5分。
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者,须在报名结束后3天内,持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的证明到报名点,审查确认加分资格条件。
(2)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中加2分。
符合上述两类加分条件的,只计算最高一类加分,不重复计算。
加分人员名单在潼南人事网公示栏公示。
(三)面试
按公共科目(含加分)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折算后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除特殊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外,参考人员在1:3以上的,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通知准备面试的人员,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出现缺员时,则在1:3的比例内进行递补。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结合岗位实际需要,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判断、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方面能力,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政审
(一)体检
根据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以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科目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政审
经笔试、面试、体检的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或毕业生的在校学习成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参加了面试的该专业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在潼南人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及专业。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的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报到时接受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信息发布
笔试成绩、面试时间、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在潼南人事网(http://tongnan.cqpa.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十、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加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