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开选拔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1日至20日(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17: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两种方式。个人自荐的,可通过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等方式进行;组织推荐的,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由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直接推荐报名。
通过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录重庆市民宗委网站(http://wmz.cq.gov.cn/),下载《重庆市民宗委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报名表》,填好报名表后,将报名表和电子照片(免冠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通过电子邮件发往重庆市民宗委邮箱(cqsmzw@126.com)。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应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3.联系地址及方式: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3号附1号百业兴大厦12楼),联系电话:(023)89075159,(023)89075157(传真)。
(二)资格初审
2010年12月21日至22日,重庆市民宗委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重庆市民宗委公选办”)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后,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职位。报考人员于12月25日—27日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www.cqleaders.com)和重庆市民宗委网站(http://wmz.cq.gov.cn/)查询资格初审情况,资格初审合格者,重庆市民宗委公选办将准考证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其本人。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经初审资格合格者,参加笔试人数与选拔职位名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如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经重庆市民宗委党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如决定取消该职位的选拔,将通知该职位的报考人员。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适岗实践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以中组部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综合知识和运用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试题从全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考试题库中提取。
适岗实践笔试采取深入区县(自治县)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的方式,测试实践能力。适岗实践笔试由重庆市民宗委公选办统一组织报考同一副处级领导干部职位的人员,在规定的调研时间、地点,完成规定的命题调研任务并撰写调研报告。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公共科目笔试和适岗实践笔试成绩按照7:3的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
1.公共科目笔试:统一考试时间为2011年1月5日上午9:00-11:30分,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适岗实践笔试:考试时间在2011年1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www.cqleaders.com)和重庆市民宗委网站(http://wmz.cq.gov.cn/)公布。
笔试成绩于2011年1月21日至23日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www.cqleaders.com)和重庆市民宗委网站(http://wmz.cq.gov.cn/)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