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门市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厦门市市、区属事业单位2011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统一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市市、区属事业单位二○一一年春季补充编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和专业测试内容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及非2011年毕业的高校在校学生,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二)厦门生源毕业生(含就业和未就业毕业生,已就业人员其户籍和人事关系须在厦门,下同)是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参照厦门生源:①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②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期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户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2011年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人员于3月14日上午8:00—3月22日下午17:00登录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syzp.xmrs.gov.cn),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系统将于3月22日下午17:00自动关闭,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3月14日上午8:00—3月23日上午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市、区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和考核阶段时,市人事部门或招聘单位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3月15日上午8:00—3月23日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报考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者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3月23日下午17:00前通过网络进行申诉。
4.网上缴费: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通过网银在线于3月24日上午12:00之前支付报名费80元(考生须在缴费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具体业务可咨询:010-62698008)。
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未达到开考条件而取消的,网络银行将退还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的报名费。
5.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且已缴交报名费的报名者,请于4月18日上午8:00—4月22日下午17:00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四)资格复核
面试前,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市人事部门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招聘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含应届毕业生)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考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但当符合条件的免笔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超过5:1(不含5:1)时,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笔试。其它情况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2.笔试由市人事部门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行政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省情等。用时2小时30分。时间为2011年4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