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事局关于2010年秋季泉州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的通告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人事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将2010年秋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个别岗位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58名,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详见《2010年秋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程序
这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可直接通过泉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qzks.com)的“在线报名”栏目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人员于10月6日至10月
10日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规格2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
件照片,报名系统于10月10日17∶30关闭。
(二)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在网上报名期间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从10月8日至10月11日上午11:30止。报名人员可于资格审查期间由考生通道登录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结果。
(三)缴费:报考人员可于提交个人人信息后或资格初审合格后,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80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网络银行将在半个月内退还报名费。
报考人员通过建设银行龙卡支付报名费(考生应在报名前事先办理好网上支付卡,具体业务向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咨询),缴费时间截止至10月12日17∶30时。
(四)下载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纳报名费后,于10月20日至10月22日登录上述报考网站,由考生通道登录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或只进行笔试的方式,具体见各岗位要求。
(一)笔试科目:报考黎明职业大学校医、泉州医高专校医、医学检验教师、实验员(除护理外)岗位的笔试科目:医疗基础知识(占80%)和医学伦理学(占20%);泉州医高专护理学教师、护理学实验员岗位的笔试科目:护理(占80%)和护理伦理学(占20%);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科目:公共基础(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
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题型全部为客观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试时间:10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进行。
(三)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四)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录泉州人事网查询。
(五)面试:各具体职位是否组织面试、笔试面试分值比例详见《2010年秋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面试工作有关要求:
1.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果个别岗位只有1﹕1或低于1﹕1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进入面试的考生应事先提供下列材料供资格审核:
(1)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成人教育者外)原件及复印件。
(2)在职人员(含已办人事代理对象)报考时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有关证明。
(3)留学归国人员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批表》。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以国内院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六)总成绩合计: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的,按《2010年秋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规定的比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