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0年(秋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3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在18岁至35岁之间(1975年11月1日至1992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体检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同等情况下,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的报考者学位证书须在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要求。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见附件)
三、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与邮件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一)现场报名:2010年10月29日9:00-15:00,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表(附件点击下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色近照4张、报名费80元到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州市湖东路312号,福建省图书馆斜对面)报名。报考福州局综技中心临床体检、泉州局综技中心临床体检、泉州局综技中心传染病检测、三明局综技中心临床体检、三明局综技中心临床检验、南平检验检疫局临床体检等岗位的,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及复印件;报考宁德局食品检测、机电产品检测岗位的,需提供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成绩单)及复印件;报考福建局机关服务中心检疫处理、福清局综技中心食品检测岗位的,需提供本专业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二)邮件报名:报名者可于10月31日前将报名表原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复印件,1寸彩色近照4张邮寄到福建检验检疫局人事处报名(地址:福州市湖东路312号福建检验检疫局人事处邮编:350001)。报考福州局综技中心临床体检、泉州局综技中心临床体检、泉州局综技中心传染病检测、三明局综技中心临床体检、三明局综技中心临床检验、南平检验检疫局临床体检等岗位的,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报考宁德局食品检测、机电产品检测岗位的,需提供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成绩单)复印件;报考福建局机关服务中心检疫处理、福清局综技中心食品检测岗位的,需提供本专业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三)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
4.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1:3的职位,将不再延长报名时间,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四、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福建检验检疫局网站(www.fjciq.gov.cn)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审查合格考生于11月13日9:00-15:00到福建检验检疫局南大门领取准考证。
通过邮件报名的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需缴纳报名费80元,并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报考福州局综技中心临床体检、泉州局综技中心临床体检、泉州局综技中心传染病检测、三明局综技中心临床体检、三明局综技中心临床检验、南平检验检疫局临床体检等岗位的,需交验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报考宁德局食品检测,机电产品检测岗位的,需交验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成绩单)。
五、考试
(一)笔试
时间:2010年11月14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
(二)面试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达1:3比例的,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福建检验检疫局网站(www.fjciq.gov.cn)上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面试及格线为7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英语加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加试英语,满分为100分。
六、成绩计算及查询
对达到面试及格线以上的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40%+英语成绩×1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
笔试、面试结束3天后,考生可登录福建检验检疫局网站(www.fjciq.gov.cn)查询本人成绩。
七、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并由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组织体检、考察。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福建检验检疫局网站(www.fjciq.gov.cn)上公示7日。
九、聘用
通过公示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从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处于产假的女性新聘用人员,根据产假占用试用期的时间,相应延长试用期。
本公告及相关未尽事宜由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报名表》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O一O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