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我省考试录用公安特警队员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7〕225号),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特殊技能人才考试录用公安特警队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共招考公安特警队员43名,其中:福州市公安局15名;厦门市公安局10名;泉州市公安局15名;三明市公安局3名。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福建省2012年度面向特殊技能人才考试录用公安特警队员招考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
(三)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年龄条件,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6日;
(四)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特殊技能,所有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1月6日前取得;
(五)志愿从事公安特警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并符合拟任职位的特殊要求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作弊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12年1月6日—1月1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现场报名的,应提交《福建省2012年度面向特殊技能人才考试录用公安特警队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与报名表同底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10张以及身份证、退伍证或转业证等与职位要求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邮寄报名的,应提交《福建省2012年度面向特殊技能人才考试录用公安特警队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与报名表同底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10张以及身份证、退伍证或转业证等与职位要求相关的证书复印件。邮寄报名的报考者需在警务技能测试前提交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核。
4、各职位报名情况于2012年1月20日公布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http://www.fjkl.gov.cn/),报考者可根据报名情况,向省公安厅人事处书面提出调剂申请。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商各设区市后对报考者所报职位进行必要的调剂,并予公布。报考者志愿以调剂后为准。
资格审(复)核合格者由招录机关发放准考证,参加警务技能测试。各设区市报名地点、咨询电话及通讯地址详见招考职位表。
四、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包括警务技能测试和面试、公共笔试、心理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