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日,阳江公务员周腾越在家与妻子发生激烈争吵,周腾越随即用铁锤和木板将妻子杀死,并残忍将妻子尸体肢解为63块,装入塑料袋运往50多公里外的乡间竹林掩埋,事情败露后自首。近日,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周腾越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对判决结果不服的受害人家属随即向阳江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了抗诉申请书,指出周腾越的自首情节是为了规避法律制裁、逃避处罚而自首,可以不从宽处罚。但其犯罪手段十分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直至昨日,受害人家属致电阳江市人民法院,该院工作人员表示,对案件刑事部分判决不服,只能通过检察院提出来,而阳江市人民检察院的答复是“确定不再对案件进行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