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考热”,报考人数众多,有的不法分子瞄准这个巨大的“市场”准备从中获利。江西省九江市四个青年共同商议后,决定做买卖公务员考试答案这门生意,谁知却触犯刑法各自领受刑罚。12月6日,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决肖宁鑫有期徒刑八个月,胡峻铭有期徒刑九个月,万正家有期徒刑六个月,刘俊拘役三个月。这也是九江市法院审理的首例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件。
江西男子网聊认识 共议买卖事宜
经审理查明:2010年,肖宁鑫与胡峻铭在网上聊天认识后,得知胡峻铭在公务员考试中可以提供答案,便在与其同学陈某某及刘某某、胡某某等人交往中称可帮助考生通过公务员考试。后陈某某、刘某某、胡某某找到需要购买2011年江西省公务员考试答案的考生后,便与肖宁鑫联系。
2011年4月22日,肖宁鑫、胡峻铭、万正家等人携带考试作弊用的设备来到九江。肖宁鑫又纠集考生刘俊及陈某某、刘某某、胡某某、林某等人参与此次公务员考试作弊活动。
高科技作弊 考试当场被抓
2011年4月24日上午,肖宁鑫、胡峻铭、万正家等人在宾馆房间,将无线电传输设备、无线电对讲机设备和拍照设备安装在刘俊等考生身上,并教会其使用方法。随后刘俊进入考场,对2011年江西省公务员考试试题进行拍照,并通过携带的传输设备传送出考场。万正家及胡某某等人乘坐一辆黑色轿车停在考场附近,在车中接收刘俊在考场内传送出来的试题照片,并将照片拷入U盘,再由专人将U盘送至宾馆房间,由胡峻铭等人组织做题。做出答案后,再通过无线对讲机等设备传送给购买答案的正在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肖宁鑫、胡峻铭还要求陈某某、林某、刘某某等人负责在考场门口留意是否有无线电监测车巡逻,并及时通知在车中负责接收试题照片的人。
2011年4月24日中午,肖宁鑫等人将作弊设备转移至另一宾馆。当天下午15时40分,公安民警闻讯赶到另一宾馆,将正在进行考试作弊的胡峻铭、万正家及林某抓获。当天下午,刘俊在考场内考试时,被监考老师发现其携带的作弊设备并将其移送公安机关。
难逃法网 涉案人员被判“获取国家秘密罪”
2011年8月29日,被告人肖宁鑫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肖宁鑫、胡峻铭、万正家、刘俊无视国家法律,通过偷拍后用无线传输设备传送的方式,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其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罪名成立。肖宁鑫、胡峻铭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万正家、刘俊在共同犯罪中其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肖宁鑫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肖宁鑫的辩护人提出肖宁鑫具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万正家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万正家的辩护人提出万正家系从犯、认罪态度好,应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支持。刘俊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延伸:考生若诚信报考 作弊买卖无市场
无论是国家公务员考试,还是地方性公务员考试,组织方都要求考生诚信报考。在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考试。考生若报考了公务员考试,则因根据考试内容认真备考,凭借实际实力考取。心存侥幸心理是不可取的行为,若所有考生都认真备考,诚信报考,那么那些公考答案贩卖给谁?这个所谓的市场自然随之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