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一)考试办法及内容: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岗位的不同类别采用相应的考试办法。根据规定,我市事业单位2010年下半年职员招聘考试按岗位分类设置为A类和C类。A类为通用性公共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为政治、法律、公文处理与写作、职业能力测试等基础知识。C类为卫生技术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解剖学等医学综合知识。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入围分数线,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
注: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 141号)和《鹤山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办法》(鹤组字[2009]17号)中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加分条件的,必须于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 2011年1月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鹤山市沙坪大林路175号鹤山市职业技术高级中学。
(二)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完成后入围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后进行组织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体检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资格复查和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查无误后,在“鹤山人事编制信息网”( http://www.hsrsj.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天。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本公告由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2.《鹤山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