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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下半年广东江门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1-01-04 14:17  江门人事考试网 点击:

  五、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岗位的不同类别采用相应的考试办法,我市事业单位2010年下半年职员招聘考试按岗位分类设置为A、B、C、D类。

  A类为通用性公共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为政治、法律、公文处理与写作、职业能力测试等公共基础知识。

  B类为专业性公共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操作考试。公共科目的考试内容同A类,计算机应用能力操作考试内容为WindowsXP、Word2003、Internet应用三项内容。

  C类为卫生技术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解剖学或护理学等医学综合知识。

  D类为特殊专业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科目的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11年1月16日(星期日)上午9:00—10:30。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笔试由市人社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具体考试内容详见招聘岗位表。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二)面试

  1.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用人单位提出的入围面试人数比例(详见附件1)确定面试人选。

  2.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3. 面试成绩须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构成,笔试、面试权重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能力结构提出(详见附件1)。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定为60分。

  六、体检和考察

  对综合成绩合格者,按不高于招聘岗位数量从高分到低分先确定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和考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应聘教师的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应聘其他岗位的,除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资格复查及公示

  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按照要求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资料送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报考者的真实情况与公告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伪造报名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复查无误后,在上述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天。

  资格复查须提交的资料: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报名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有单位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须取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所应聘岗位有学位或专业技术资格方面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为原件,并附复印件。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监督管理

  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750-3873786(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员和雇员管理科);0750-3935275(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监察科)。

  附件:

  1、2010年下半年江门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2、有关单位及招聘岗位职能介绍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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