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时间: 2011年5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由市人社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江门市中心医院2011年上半年招聘考试类型为C类(卫生技术类),考试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解剖学等医学综合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江门市中心医院提出的入围面试比例(详见《江门市中心医院201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表》)确定面试人选。“入围面试比例”即招聘人数:入围人数=1:X(X≥1)。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2、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由江门市中心医院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须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权重%+面试成绩×面试权重%。笔试、面试权重由江门市中心医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能力结构提出(详见《江门市中心医院201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同岗位招聘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江门市中心医院或市卫生局可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江门市中心医院或市卫生局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江门市中心医院或市卫生局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六、考察
江门市中心医院或市卫生局须对通过笔试、面试或技能测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资格复查及公示
对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者,江门市中心医院按照要求将其报名资料送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真实情况与公告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复查通过的,由市人社局在上述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天。
八、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办理调动、档案迁移、报到、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聘用后,由江门市中心医院组织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期办理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可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监督管理
应聘人员、江门市中心医院和有关考务工作人员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750-3873786(市人社局职员和雇员管理科);0750-3935275(市人社局人事监察科)。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