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与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总分60%、面试成绩占总分40%。
(一) 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检验人员、妇产科医师主要考查临床医学专业基础知识;行政效能监察中心职员主要考查公共基础知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数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的对象,面试将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及应变能力。应聘人员凭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弃权。
(三)成绩查询
笔试、面试成绩在区人社局、区监察局、区计生局网站上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四)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替补。
(五)组织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的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生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相关网页上公示后,由区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0752-3768311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