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水务局公众网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为受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为一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水务局公众网查询。(网址分别为:http://rlzyj.dg.gov.cn和http://dgwater.dg.gov.cn)
咨询电话:22830735、22830733;联系人:刘帼男、黄威娜。
附件:
1.东莞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
2.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 |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