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2011年8月24日上午9:00~11:30时。
笔试内容:报考岗位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于2011年8月26日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公众网上公布。
2、面试。
依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笔试成绩在60分合格者内,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报考人数或合格人数不足3人,则按实际报考人数或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于2011年8月26日在省环保厅公众网上公布。
面试形式:教学岗位采用课堂授课试讲20分钟和现场问答10分钟的面试形式。其他岗位采用30分钟结构化面试题.
面试时间:2011年8月29日~31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生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证件携带不齐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招考单位成立由5-7人组成的面试考官组负责评分,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在总成绩合格者(60分及以上)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并同时通知后续事项。
(三)体检和考察。
招考单位2011年9月上旬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招考单位将于2011年9月20日前对其进行政审考察。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拟聘人员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四)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广东省环保厅公众网同时公示,公示期7天。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即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并通知后续事项,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协议。逾期不签聘用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环境保护厅纪检组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20-85520309
监督投诉电话:87531671、87531626、8753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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