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拟聘用人选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六、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由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和广东经济杂志社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聘用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道的,或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是指2011年毕业(含暂缓就业),并于2011年12月31日前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符合招聘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者。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或未能按时毕业的毕业生,不予聘用。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和技能测试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三)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享受广东经济杂志社有关工资福利待遇。
(四)本公告由广东经济杂志社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机关党委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经济杂志社网站。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3132968(广东经济杂志社)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3133829(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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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经济杂志社公开招聘职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广东经济杂志社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