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雇员管理及薪酬
所聘人员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管理,签订雇用合同书,首次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雇用合同。
薪酬为:本科学历月薪2200元,试用期薪酬按月平均薪酬的80%标准计发。社保、医疗和加薪按市政府雇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体检和考核
由招聘单位对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照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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