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云浮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云浮市直48个事业单位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36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拟招聘工作人员236名(详见附件:《云浮市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个别特殊岗位放宽到高中、中专)人员,并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2012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广东常住户口(生源)报考人员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1976年5月29日至1994年5月29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有2年(3年、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累计满2年(3年、5年)的经历。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