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位于广东省的东部,处于珠三角与粤东地区的结合部,南濒南海,西临香港,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宜居宜业。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座落在汕尾市城区,是一所由汕尾市人民政府创办,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院校,经费来源由市财政拨款。学院立足汕尾地区,面向全省招生,以培养现代化建设急需的各门类高技能人才及中小学、学前教育师资为办学目标。
学院设有中文系、外语系、数学系、电子信息系、经济管理系、艺术与教育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公共部八系部,开设30余个专业(含方向),全日制在校生6000余人,教职工400余人。因学院发展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及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形式
1、收取报名表
有意应聘者,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将有关证明证件材料等扫描件一并发送到我院组织人事处电子邮箱swzyrsc@163.com,也可直接送交我院。(报名表及提交材料目录详见附件二、附件三)。
报名时间截止至2012年5月30日。
2、资格初审
学院人事处及相关系部专业人员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可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我院将于初审结束后在网上公布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3、复审及面试
初审通过人员持相关证件原件到我院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发给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主要采用教学试讲方式,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等。学院考官组根据每位考生的讲课技巧、水平、仪表、评议表达能力等综合进行评分,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列入体检对象。
4、体检
经面试入围者,由我院组织在汕尾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技术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 134号 )。
5、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者,经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汕尾市人才网站和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主页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我院按规定办理聘用人员的有关手续。
三、编制及待遇
经面试及体检合格,与我院签订了聘用协议的人员,纳入我院编制管理,工资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的工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