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考材料寄送时间和地址
报名材料寄送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9日至2011年2月18日。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报考材料邮寄或送达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1号,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人事警务处(司法厅办公大院1号楼408室)。邮编:530022。
联系电话:0771-5849131。
联系人:严翰卿。
(五)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职位不开考,已报该岗位人员经同意后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六)考试
结合司法厅机关实际,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由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以及调研综合、办文办事、文字表达等能力,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1年3月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每个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工作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面试时间:2011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注意事项。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面试前,考生须提供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原件等,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参加面试。审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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