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玉林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因体检不合格和自愿放弃体检、考察出现空缺的职位递补人员进行体检、考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根据计划录用的职位和人数,依据面试成绩合格,笔试总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按公告规定需进行体能测评的考生已测评合格)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表。
二、请体检人员于2011年12月8日上午 7: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到原玉林市人事局三楼教室报到(地址:玉林市香莞路40号)。
三、体检人员体检当天上午须空腹,体检费由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由体检人自理。
四、体检严格按照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发人〔2005〕29号)、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32号)等文件组织实施。
五、请体检人员在网上阅此公告后,按照附2的说明在网上确认已阅此公告,以便确保通知到位。
六、无法通知及通知后不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过后不再进行补体检。
七、体检的其他需要注意事项,待12月8日上午体检人员集中后再行宣布。
八、体检合格的考生于12月10日—12月15日进行考察,考察事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0775-2815978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5-269691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