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2011年面向全区公开选调财会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自治区总工会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财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名额
拟公开选调主任科员以下的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财会工作人员1名。
二、公开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工会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
2、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须通过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2年以上(截至2011年8月18日)。
3、具有全日制财会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至2011年8月18日)。
5、主任科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8日以后出生);副主任科员以下干部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6、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熟悉财会知识,熟练掌握会计电算化,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截至2011年8月18日);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