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对人才需求的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文件规定,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全市11个县(市、区)和38个市直事业单位共计划公开招聘1666人。为了确保这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社会青年、在职人员和应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中专及以下学历人员,只能报考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的县(市、区)招聘职位。
(三)招聘对象为“代课教师”、“村官”的职位只限于本县(市、区)的“代课教师”、“村官”报考。
(四)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至199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或“村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代课教师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报考乡镇卫生院职位的,按桂人社发〔2011〕136号文件精神,实行新的用人机制,即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统一纳入岗位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管理。
(六)招聘职位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职位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的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从事会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新录用两年内(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本市新聘用两年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河池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1)。
报考人员从2012年5月25日起,可以通过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crsj.gov.cn)、河池人才网(www.hcrc.com)等网络媒体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阅。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可登录河池人才网(www.hcrc.com)“河池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
网上报名系统”), 按照《报考指南》规定的操作步骤,进行报考。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不得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并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6月5日8:00至6月11日24:00
2.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原则上,市直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区)级及以下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实施。
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按照本简章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在网上资格审查过程中,因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
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6月5日8:00—6月12日24:00
3.网上改报职位。
2012年6月5日8:00—6月11日24:00,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
2012年6月15日8:00—16日17:30,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职位且已通过资格审查、缴费成功的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
4.开考比例
招聘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低于1:3。
对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招聘职位,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须于6月10日前提出申请,经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无人报考的职位,将取消聘用计划,并在河池人才网公布。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0元/人.次,考试费50元/科,共11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职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河池市人事考试培训管理办公室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6月5日8:00—6月12日24:00。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1份、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并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内容。打印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河池市人事考试培训管理办公室联系。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2年6月30日8:00—7月6日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