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1]133号)和《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安市人通〔2007〕30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我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6 名。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岗位、专业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专业详见《关岭自治县2012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我县1999、2000、2001届关岭生源并具备关岭户籍的“三校一部”等中专毕业生可报考对应专业的岗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我县1999、2000、2001届关岭生源并具备关岭户籍的“三校一部”等中专毕业生;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4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我县1999、2000、2001届“三校一部”等中专毕业生年龄放宽到38岁以下(1974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
4、户籍:本省户籍;
5、身体健康,符合聘用的体检标准。
(三)加分政策
本次招聘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考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只能按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所加分值在笔试成绩中(未折算前)直接计入;
1、在我市服务期满、由省级统一选派、在县及县以下单位服务满一年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加5分;
2、根据安市办通字[2009]59号文件要求,对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工作满2年且经考核合格的分别予以报考县级7分、乡级10分的加分;
3、根据安市人通[2008]29号文件要求,经组织人社部门派遣到事业单位进行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经同级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同意予以3分的加分;
4、报考医学专业的考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加5分。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享受财政工资福利的在职人员;
2、已签约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法违纪人员;
7、经关岭自治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况。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2日(星期四)至4月16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关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持学校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参加我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单项工作满2年、事业单位就业见习生、需持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限和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有原工作单位的需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复印件(A4型纸)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色同底(白底)照片4张,《关岭自治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及诚信承诺,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资格审查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发票于2012年4月26日(星期四)至4 月27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100.00元缴纳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