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7日至5月9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丹寨县行政中心一楼
3、报名要求:
(1)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聘用单位的一个职位(报考乡镇水利站的,待政审考察合格后,按报考单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考试的方式方法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①一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和超过1:2比例的,需组织面试,面试结束后再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及招聘计划数等额依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②一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在1:1以内的,采取考核考察选拔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
(2)报考人员持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一份;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须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县委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报名。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登记表》填写要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同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报名考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报名费100 元。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者要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按照《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核准,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名和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丹寨县人社部门印章。
(三)准考证发放
考生于2012年 5月19日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报名收费发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丹寨县行政中心一楼领取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确定,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时间为2012年5月21日 上午8:00。
面试地点统一设在丹寨县县城所在地,具体地点见准考证。面试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