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次招聘的笔试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60分(含60分,不包括播音主持岗位进入笔试人员最低分数线)。笔试结束后,进入最低分数线的,根据本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播音主持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播音主持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其他招聘岗位:如遇同一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方案、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后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如遇某岗位体检合格人员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不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超过时限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复检)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复检)所需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和学籍档案。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
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司法机关确定为
犯罪嫌疑人;
(三)没有考核依据(毕业生档案、个人人事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四)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的;
(五)其它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的不进行递补。
九、聘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其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又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
期间不予调整聘用岗位。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
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制度,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如有违纪情况发生,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人员,三年内不得报考,并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2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7611925
监督电话:0859-7610115、7610583
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二年五月三日
《2012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
《2012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