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核(政审)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主要是审查考核个人档案及考生户籍地出具的考生社会治安和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同时再次复查报名资格。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4、不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资格等相关证书原件及毕业生学籍档案的。
7、经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政审)中按政策规定发现有不合格的,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体检考核对象。
(六)公示及聘用
1、县公招录聘领导小组依照考生总成绩、体检结果及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聘人员名单并在道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公示7天。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成绩高分优先原则在公布的岗位表中自选岗位,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新聘人员上岗前参加人事部门举办的岗前培训,并按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文本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报人事部门鉴证。在服务年限内,原则上不得调动、改行。
3、在指定的时间内不参加岗前培训、拒绝签定《聘用合同》或指定时间内不报到上岗者,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同时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的事业单位招考。
四、组织领导
招考工作在道真自治县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招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工作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五、纪律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公招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未尽事宜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0852—578201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2-5820903(县监察局)
道真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
2012年道真自治县公开招考幼儿园教师职位一览表
主管部门 | 招聘事业单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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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淞江幼儿园 | 从事幼教工作 | 2 | 中专及以上 | 幼教(幼师)、学前教育 | 具备教师资格 |
三江幼儿园 | 从事幼教工作 | 2 | 中专及以上 | 幼教(幼师)、学前教育 | 具备教师资格 | |
隆兴幼儿园 | 从事幼教工作 | 7 | 中专及以上 | 幼教(幼师)、学前教育 | 具备教师资格 | |
棕坪幼儿园 | 从事幼教工作 | 6 | 中专及以上 | 幼教(幼师)、学前教育 | 具备教师资格 | |
旧城幼儿园 | 从事幼教工作 | 6 | 中专及以上 | 幼教(幼师)、学前教育 | 具备教师资格 | |
忠信幼儿园 | 从事幼教工作 | 7 | 中专及以上 | 幼教(幼师)、学前教育 | 具备教师资格 | |
洛龙幼儿园 | 从事幼教工作 | 6 | 中专及以上 | 幼教(幼师)、学前教育 | 具备教师资格 | |
阳溪幼儿园 | 从事幼教工作 | 7 | 中专及以上 | 幼教(幼师)、学前教育 | 具备教师资格 | |
河口幼儿园 | 从事幼教工作 | 7 | 中专及以上 | 幼教(幼师)、学前教育 | 具备教师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