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从应往届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中补充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为确保公开招考聘用工作的顺利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招考简章。
一、岗位设置
招考乡镇幼儿园教师50人,具体职位设置情况见附表。
二、公开招考聘用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户籍不限。
2、具有本市户籍的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毕业生。
(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18周岁以上(1994年7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录用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②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③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④行政、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被我县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含已签约人员)。
三、招考录聘程序及办法
(一)公告发布
招考简章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道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考信息。
(二)报名的组织及实施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30日--2011年8月1日。
2、报名地点:道真自治县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招考资格条件,报名者持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小二寸照片5张;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人员须填写《道真自治县2012年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报名表》表内填写内容要真实清楚,如填写信息错误,责任自负。《报名表》填写后交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的考生需交报名考务费150元,报名表交报名处登记备案。
报名结束后由公开招考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按招考职位和符合条件报名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调整情况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布(特殊情况经市招考办批准,可适当调减开考比例)。复审合格后公示准考人员名单。
4、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8月3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缴费收据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考试时间:2012年8月4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1、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2、笔试
笔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招考岗位(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
3、面试
考生笔试成绩进入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以上的,根据报考各职位按1:2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共同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采取现场答辩或情景模拟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见公告。
(四)体检
县公招录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07年2月)的要求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由县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