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
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按聘用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所涉人员一并进行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武陟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服务基层项目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面试
由县公开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复查合格者发放面试准考证。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采取能力测试试讲形式(指定课程、章节命题),试讲内容分别是:报考高级中学教师岗位的为高中一、二年级教材;报考初级中学教师岗位的为初级中学二、三年级教材;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为小学四、五、六年级教材;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为幼儿教材。所用教材为焦作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教材。
3、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县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过程中如有不合格者,按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核
县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进行考核。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在考核过程中如有不合格者,按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公开招聘办公室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研究提出使用意见,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7天。对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予以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县教育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它
(一)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在招聘期间,应及时了解武陟县人民政府网站、中国事业单位考试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加强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肃处理。
(四)根据本次公开招聘程序,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武陟县人民政府网、中国事业单位考试网公布。
本方案由武陟县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91-7276912
(武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场咨询电话:0391-7275912
(武陟县人才交流中心)
华图咨询电话:0391-3675776/2560070
附件: 《武陟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及幼儿教师岗位表》
焦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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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