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公开招聘8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我市乡镇司法所等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资格及条件
1、政治思想好,综合素质高,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
2、具备各具体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
3、登封市户籍(在登封市服务一年以上的“三支一扶”、 “大学生村干部”和“进社区、服务农村”高校毕业生除外);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受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④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⑤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及学历要求
根据报名情况,报考代码为第08类岗位人数和招聘人数比例低于2:1的,报考其他类岗位人数和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按比例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各岗位的学历(第08、09类岗位除外)均指满足岗位专业要求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
年龄栏所标30周岁以下,即指1980年7月1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所有优先条件仅限于素能测评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适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报名地点、登封市电视台、登封市政府机关信息网、登封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各类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2日—11月20日,星期天不休息,每天工作时间8﹕00-12﹕00;14﹕00-17﹕30
报名地点:登封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东大厅
联系电话:62818829
报名时需携带:
1.毕业证;
2.就业报到证(办理人事代理的应提供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3.各专业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
4.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5.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
6.已就业的在职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函;
7.在登封市服务满一年以上的 “三支一扶” 、“大学生村干部”和“进社区、服务农村”高校毕业生需持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8.每人交考务费100元。
以上所需提供的材料除已就业人员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函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需查验原件并交存复印件1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
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素能测评
素能测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素能测评总分为100分。
笔试:代码为第09、10类岗位笔试内容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专业知识,其它各类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含申论),笔试总分为100分,折合后满分为5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主要通过对一些结构化问题的分析、判断、处理和对一些事物的观察、叙述等来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协调、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自我认知、临场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及人际沟通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折合后满分为50分。
岗位招聘人数在3人以内和招聘人数超3人的,分别按招聘人数的1:2和1:1.5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参加代码为第09类笔试的考生不再进行面试,以笔试成绩作为素能测评的总成绩排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均在市政府机关信息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名场所进行公布。
(五)体检
岗位招聘人数在3人以内和招聘人数超3人的,分别按招聘人数的1:1.5和1:1.2的比例,依据素能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经体检和考察发现不具备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出现的空额按专业类别在面试人选中按素能测评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政审与考察
由登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 对体检通过的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与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空缺名额由进入体检且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素能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果招聘岗位名额末位出现素能测评成绩并列的,就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按各岗位列出的优先条件和按要求提供的获得证件时间先后顺序从先到后选聘,仍不能确定名次的和 未列出优先条件的岗位,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进行加试后,再确定拟选聘人选。
(七)公示
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报名地点、登封市政府机关信息网、登封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八)聘用
1、根据素能测评成绩、体检和考察、公示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并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登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