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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从博士研究生中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2-06-04 11:57  湖北人事考试网 点击:

 

   为大力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加快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为宜昌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中共宜昌市委决定,在2009年实施“三五人才计划”的基础上,实施新“三五人才计划”。现就2012年从博士研究生中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职数:从博士研究生中引进高层次人才担任正科级领导干部10名。其中:
 
职位类别代码
专业要求
计划数
服务产业人才
A001
机械设计与制造、动力机械、化工装备与制造、机械制造(水泵)等相关专业
1
A002
化工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磷化工、精细化工、石墨化工等相关专业
1
A003
材料物理与化学、复合材料等相关专业
1
A004
磁信号、应用电子、微电子、光电子、电气设计等相关专业
1
A005
药学、药剂学、药物分析、营养学、动物营养、兽医学等相关专业
1
市机关急需专业人才
A006
城市规划、建筑学等相关专业
1
A007
水利工程、道桥、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
1
A008
金融学、投资学等相关专业
1
A009
农学等相关专业
1
A010
旅游、日语等相关专业
1
  二、资格条件:
  1、选调到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担任正科级领导职位的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七项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①具有“985工程”高校或“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颁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的学历学位;
  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9月30日,本科毕业后和研究生毕业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④现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含国有控股企业,下同)、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招聘到事业单位担任正科级领导职位的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①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985工程”高校或“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颁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的学历学位。
  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有下列情形者不予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人员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人员。
  三、管理及待遇
  1、引进人才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任正科级领导职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2、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符合选调条件的,使用机关行政编制或参照管理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办理调任手续;符合招聘条件的,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调到机关或参照管理单位任正科级领导职务。
  3、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服务期从引进之日起计算。服务期间,根据本人意愿,可安排到与其专业对口的事业或企业单位工作。服务期内,表现特别优秀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可优先提拔担任县级领导职务。
  4、引进人才试用期内享受正式任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最低服务期内,除正常工资津补贴外,每月给予2000元人才津贴及10万元安家补助(服务期内每年2万元)。
  5、最低服务期内,引进人才在宜昌城区无固定自有住房的,提供不低于100平方米的住房租金;市人才公寓建成后,享受免租金提供的人才公寓。配偶、子女可随调随迁,在家属安置、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予以照顾。
  四、程序及方法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宣传发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调研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组织报名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须提交: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由学校(院、系)出具的能于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两证的证明材料原件;②《宜昌市从博士研究生中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③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4张;④获得主要成果及业绩等相关材料。
通过网上报名的,请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进行资格审查,其中A001至A005职位的材料发送至ycgxxjgb2012@163.com,报考A006至A010职位的材料发送至1307406066@qq.com。照片大小20KB左右,扫描图片大小200KB左右,均为jpg格式。
报名时间:2012年6月4日8:00至6月15日17:00
报名地点:中共宜昌市委组织部(宜昌市胜利四路52号)
  (二)资格审查
市公选办公室根据报考条件和各职位要求审核报名人员提交的各项资格条件(通过网上报名的需在调研和面试时携带资料原件复核)。
  (三)调研和面试
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人员到产业园区调研后,组织进行面试。面试分职位进行,实行百分制评分。面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引进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四)体检
市公选办公室集中组织在市级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报名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计划引进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对象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按计划引进人数1:1比例确定录用对象,在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选调和招聘问题的,办理选调和招聘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选调和招聘条件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录用。
录取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自行放弃选调和招聘资格的人选,不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
拟选调和招聘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特别提示:
  1、从博士研究生中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及资格审查、调研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环节的相关公告,直接通过三峡党建网(www.sxdjw.gov.cn)和宜昌人事信息网(www.yc12333.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须准确、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话),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
宜昌市公开选调和招聘科级干部咨询电话:0717-6252140、6461938;传真电话:0717-6252134;监督电话0717-12380。
附:宜昌市从博士研究生中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宜昌市从博士研究生中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报名序号: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贴本人1寸免冠红底彩色近照(与上传照片相同)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出生地
 
婚姻状况
 
身份证号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通讯地址
 
联系
方式
家庭
 
手机
 
邮政编码
 
邮箱
 
掌握何种外语及程度
 
计算机掌握程度
 
报考职位类别代码
 
报考职位
专业要求
 
是否服从分配
 
工作意向
 
学习经历
 
社会工作
经    历
 
家庭成员
情    况
姓 名
关 系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主要成果及 业 绩
 
所在单位是否同意报考
(盖章)
2010年 月 日
备   注
 

 

注: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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