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优惠政策
1、引进的大学毕业生不参加进编考试,直接进编上岗。
2、对引进的紧缺急需专业的大学毕业生,由用人单位提供临时过渡住房和适当的安家补助(具体标准和用人单位协商)。对引进博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具体额度和用人单位面谈。
3、引进的毕业生不实行试用期,直接转正定级(有特殊规定除外)。
4、引进的毕业生由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职责范围内直接认定相应职称。
5、签约后,对考取硕士、博士研究生和选调生、公务员的签约毕业生,由本人自行决定去留,不视同违约。
6、由组织人事部门建立专门档案,对引进的大学毕业生进行跟踪培养。
四、具体程序
1、报名登记。对有意到我区工作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发放《意向性就业基本情况登记表》,组织报名登记,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2、面试考核。考评小组对报名人员逐个进行面试考核,根据面试结果,由考评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初步人选。
3、组织考察。对通过面试的毕业生,由考评小组到学校相关部门查阅学籍档案,走访学生班主任、系主任,就学生政治立场、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
4、签订协议。对通过面试和考察的,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书。
5、资格复查。签约大学生毕业后带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原件到区人事局进行资格复查。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6、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拟聘用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取消招聘资格。
7、办理手续。对拟聘用人员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五、时间安排
3月30日上午9:00——11:30,武汉大学医学部;
3月30日下午2:00——4:30,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3月30日上午9:00——11:30,华中师范大学科学会堂一楼报告厅;
3月31日9:00——15:00,武汉理工大学西院体育馆。
联系人:陈人山 13997665965
吴 坤 13872490631
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