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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淮安市考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有关问题解释
2012-02-03 15:56  淮安党建 点击:

  五、面试前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面试前,参加资格复审时除提供《简章》、《报考指南》和职位要求相关材料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人才服务机构、省或所在院校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符合“夫妻分居”条件报考人员须提供结婚证、在淮一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和单位证明。

  3、符合“父母身边无子女”条件报考人员须提供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4、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需提供师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队)批复。

  5、报考有外语、计算机、学位等要求职位的,须提供职位所需外语、计算机、学位等相关证明材料。

  6、报考定向招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职位的,须出具我市县(区)组织部门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的证明;报考“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的职位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须出具我省县(区)组织部门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未续聘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的证明。

  淮安市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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