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淮安市清河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人才13名。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踏实;
2.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3.符合各职位具体要求(见职位简介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张及报名登记表(登陆www.qinghe.gov.cn下载),于2011年8月10日-15日(上午9:00-下午5:00)到淮安市清河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大厅“人才市场”窗口(江苏省淮安市北京北路100号,清河区政府对面)报名。市外考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考生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到haqhrs@126.com,以报名期间收到邮件为准,报名审核结果在24小时内以邮件方式反馈),并按规定时间携带上述报名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缴纳100元考试费(贫困人员凭相关证明可免缴考试费)。
到报名点现场确认及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8月18日-19日(上午9:00-下午5:00)
报考咨询电话:0517-83643122、83643779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3,不足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核减计划,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不开考,考生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
2.笔试时间:2011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
4.笔试加分:硕士研究生加5分,副高以上职称者加10分(不累计加分)。
(三)面试。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均参照招录公务员的标准和方式进行,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
(五)公示及聘用。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报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清河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待遇与管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入编手续,签定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个人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坚持秉公办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区纪检监察和组织人社部门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
区纪委、监察局:0517-83643822
区委组织部:0517-83643708
区人社局:0517-83643977
五、本简章由淮安市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淮安市清河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日
附:淮安市清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人才职位简介表&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