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我县将统一组织部分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1、思想路线端正,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国家普通计划招收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县交通局公路站招考人员的学历可以放宽为国家普通计划招收的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毕业生(需具有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要求见附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者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两个及以上岗位。报名时,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关资格证书和从业经历的证明、学士及以上学位证明、2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报名地点:具体见附表
报名时间:8月29日—9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联合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于2011年9月13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并交纳报名费1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