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分别组织。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招聘职位,已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必须无条件服从。笔试内容主要参见《2011年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中的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教材。笔试阅卷结束后,按招聘职位分别设立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1年8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名者须于8月20日11:30时前到报名地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2)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先进行资格复审。对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生进入面试程序(取得面试通知)后,因故出现缺额等情况时,一律不予递补。
3、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的合计分数,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有同分者,取笔试分数高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
笔试、面试、体检的相关费用按有关规定收取。
4、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 、报考者不得持伪造的证件或其它虚假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聘用人员中被查出有假冒证书及其他虚假材料者,立即辞退。
2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过程监督。
3 、本简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