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拟聘用人员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人才网(www.ntrc.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市农业委员会网站(www.ntagri.gov.cn)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核准后,由招聘单位在2012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简章》由南通市农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政策法规处电话0513-83548112
监督举报电话:委纪检组电话0513-83548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