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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省苏州市金阊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2-01-06 16:09  江苏人事考试网 点击:

   根 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 的通知》(苏人发〔2005〕1号),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补充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02〕117号),市委 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金阊区部分事业单位将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4名。现 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处分;

  (二)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具体岗位的具体年龄条件见附表;

  (三)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苏州市区生源,其他人员须为苏州市区户籍且档案关系在苏州市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部分职位对户籍放宽条件,详见具体职位要求);

  (四)面向金阊区社区(村)工作者的职位,报名者须在金阊区社区(村)服务三年;

  (五)具体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表《金阊区事业单位2012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六)招聘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2年1月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三、报名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1月14日(星期六)8:30—15:30;

  报名地点:苏州国际博览中心(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博览广场),“双选会”现场。

  (二)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

  2.资格审查。经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领取《金阊区事业单位2012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2份,并将《报名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后交金阊区验证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收费。报名者经资格验证合格后,向招聘单位提交应聘材料的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3张。本次招聘笔试费100元/人统一在报名时缴纳,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和贫困家庭人员,凭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的证明可减免考试费。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2012年应届生还应当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聘材料和证件均须出示原件,并向招聘单位提交复印件。

  2.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另需出示其身份证和委托书。

  3.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考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设A类岗位和B类岗位,开考比例均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人社考试部门通知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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